为加快推进国资监管工作,进一步创新人事管理机制,经市政府批准,长沙市国资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中级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由长沙市国资委与雇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相关部门同意,可以续雇。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雇。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中级雇员佣金每年6-10万元,工资数额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予以核算。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长沙市国资委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www.gjrcw.com)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同时还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如有发表的论文或相关工作业绩的证书、证明也可一并提供)同时上传至邮箱:cssgzwrsc@163.com 。
3、报名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9:00— 2016年7月21日下午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9:00—2016年7月25日下午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7月28日上午9:00—2016年7月30日下午17:00。
4、考生报名后由长沙市国资委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国资委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7月31日(星期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50%,专业知识(申论)成绩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2016年8月4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16年8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至长沙市国资委人事处(长沙市政府二办公楼7楼728房间,电话0731-85480982)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复印件),并于2016年8月8日下午(13:00-17:00)到长沙市国资委人事处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8月9日在报名网站公布,由长沙市国资委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国资委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方案将在报名网站(长沙高级人才网www.cgjrcw.com)公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九、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由长沙市国资委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国资委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二、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三、其他
1、咨询电话:
长沙市国资委人事处 0731- 85480981、85480982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 82253513
3、监督电话:
长沙市国资委监察室:0731-8548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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